关于做好铜陵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者: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2025-07-03浏览次数:577

各部门、各学院(部):

“十”(2026-2030年)时期学校实现办学层次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电20251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科学分析“十五五”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与新挑战,厘清改革思路,明确重点任务,贯彻教育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科学编制体现时代要求、符合安徽省情、学校校情、适应教育规律的高水平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既要把发展立足点放在国内省内,着眼新时代安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和“三地一区”战略定位,筑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基,又要深入分析“十五五”时期国外环境变化,准确认识教育发展的潮流趋势,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二)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既要锚定到2035 年建成教育强国、教育强省的目标要求,细化“十五五”时期必须完成的阶段性目标,又要聚焦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创新思维,完善知识创新体系,提升创新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引领作用和支撑能力。增强技术创新,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创新思维、举措和办法推动问题系统解决,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教育服务供给方式。

(三)科学定位,注重衔接。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新阶段的新特征,把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区域教育体系机制,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做好与“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与统一,注重与《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国家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安徽省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铜陵市“十五五”规划以及学校各专项规划等文件的统筹与协调。

(四)重点突破,统筹推进。围绕新发展阶段学校发展总定位总目标对教育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教育发展战略和重大举措。聚焦教育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点带面,统筹省内外、国内外资源要素,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可操作、能检查的目标和举措,提高规划的实效性。围绕事关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中长期、深层次、战略性重大问题,科学谋划、系统实施,做制度安排,明确推进措施。内容上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程序上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三、组织领导

“十”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为加强领导,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铜陵学院“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领导全校“十”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实施和评估工作,研究决定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负责“十”发展规划编制具体协调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等具体工作。各学院(部)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规划编制工作小组,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十”规划。

四、编制任务

按照层次及功能,学校“十”发展规划包括事业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学院(部)发展规划3个板块。校级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由发展规划处牵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编制,专项规划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学院(部)子规划由二级学院(部)负责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十”规划落实情况,“十”发展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措施以及预期成效。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特点,增加新的内容。

(一)铜陵学院“十”发展规划纲要

学校“十”事业发展规划是总体规划和纲领性文件,也是编制专项发展规划、学院(部)事业发展规划的依据。要着力加强顶层设计,既要贯彻好国家和省市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意图,又要积极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抓住战略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战略布局、战略任务和重大政策,彰显宏观性、战略性、纲领性。

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

参与部门:各职能部门

(二)专项发展规划

专项发展规划是学校各项重点工作领域的发展规划,是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延伸和细化,要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为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提供支撑。专项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要突出重点,任务明确,尽量量化,举措要切实可行,体现整体性、专业性、执行性。专项发展规划主要包括:

1.铜陵学院“十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教务处

参与部门:实践教学管理处(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

2.铜陵学院“十学科建设与科研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科研处

参与部门:教务处、合作交流处、实践教学管理处(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处

  3.铜陵学院“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人事处

参与部门:科研处、教务处、组织部、实践教学管理处(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处、财务处

4.铜陵学院“十现代化校园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总务处

参与部门:国资处、实践教学管理处(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财务处、工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图书馆

5.铜陵学院“十”校园文化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宣传部

参与部门:总务处、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处(创新创业学院)、工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图书馆、财务处

6.铜陵学院“十”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合作交流处

参与部门: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办公室、各二级学院(部)

7.铜陵学院“十”教育数字化建设规划

牵头部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参与部门: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处(创新创业学院)、科研处、学生处、国资处、总务处、保卫处、图书馆、财务处

(三)学院(部)事业发展规划

学院(部)事业发展规划是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发展规划的重要支撑,要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各专项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相互衔接。

牵头部门:各学院(部)

五、时间安排

“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从20256月份开始启动,按照“总结调研、规划编制、审议发布”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结调研阶段(20256-20257月)

1.“十”发展规划总结

处牵头,各部门、各学院(部)协同参与,做好学校“十”事业发展规划总结工作。各专项发展规划牵头部门做好专项发展规划完成情况总结,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进一步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学院(部)“十”事业发展规划总结要按学科建设、专业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国际化、人才队伍、党的建设等分块陈述。各单位于720日前形成“十事业发展规划总结报告(数据统计到630日),并将报告纸质和电子材料交发处。

2.“十”发展规划前期研究20256-20258月)

各发展规划牵头部门、各学院(部)要在全面分析“十”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和问题的同时拓展规划前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按照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定位,结合省、地市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十期间学校发展的环境、面临的挑战和机遇进行充分研判,对“十五五”时期的重大课题、重大项目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拟纳入学校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重点内容,为规划编制提供坚实的研究基础。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59-202512月)

1.起草《铜陵学院“十”事业发展规划》

20259月至12月,发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和学院协同参与,深化、细化学校“十”发展规划目标和主要内容,于202511月底前起草完成《铜陵学院“十”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12月底前修改形成《铜陵学院“十”事业发展规划(草案)》。

  2.编制“十”专项发展规划

20259月,学校各专项发展规划牵头部门开展专项发展规划研究起草和意见征询工作,明确“十”重点专项事业领域发展目标任务、重点项目、改革举措等,于11月底前形成专项发展规划初稿报发处,并广泛征求意见、论证修改,于12月底前形成铜陵学院“十”各专项发展规划(送审稿),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稿交发处。

3.编制学院(部)“十”事业发展规划

20259月,各学院(部)开展本单位“十”发展规划研究起草和意见征询工作,明确本单位“十”期间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合作交流、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于11月底前形成学院(部)“十”事业发展规划初稿报发处,并广泛征求意见、论证修改,经全体教师审议通过,于12月底前形成各学院(部)“十”事业发展规划(送审稿),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稿交发处。

(三)审议发布阶段(2026年上半年)

1.形成《铜陵学院“十”事业发展规划(审议稿)》

202512月-2026年1月,发处向校长办公会、党委会提交《铜陵学院“十”事业发展规划(草案)》,修改形成《铜陵学院“十事业发展规划(审议稿)》,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2.教代会审议《铜陵学院“十”事业发展规划(审议稿)》

2026年初,将《铜陵学院“十”事业发展规划(审议稿)》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

3.学校审定发布“十”发展规划

根据安徽省“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省教育厅审核意见和教代会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十”发展规划,经学校会议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铜陵学院“十”事业发展规划》、各专项发展规划和各学院(部)“十”事业发展规划,开展“十”事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发展规划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各部门、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十规划编制工作,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工作对于提升学校、本单位战略管理能力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部门、各学院(部)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谋划,亲自主持编制工作,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强化落实,跟踪问效,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二)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十规划编制事关学校发展大计,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有机互动,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有机结合,充分吸纳专家学者、广大师生、社会各届的好建议,集聚力量,凝聚智慧,汇聚共识,共同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三)严格管理,狠抓落实

各部门、各学院(部)严格遵循规划编制的程序和要求,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集体决定等必经程序,高标准、高起点推进编制工作。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问题清单、按期报告、跟踪问责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管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对重要工作节点、重要工作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要进行面对面督促检查,点对点精准落实,确保编制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

 发展规划处

20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