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十五五”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方案

发布者: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2026-04-30浏览次数:120

 为高质量推进学校“十五五”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广泛汇集校内外智慧力量,确保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与可行性,根据《铜陵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现就推进“十五五”专项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十五五”时期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形成定位精准、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操作性强的专项发展规划,确保“十五五”专项发展规划与学校总体规划高效协同,高质量完成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进度安排

1.意见征集与汇总(51日—9日)

 由发展规划处牵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并汇总,提交至各专项发展规划责任部门。

 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征集活动,确保征集的意见建议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建设性。

 各专项发展规划责任部门要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对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吸纳到规划文本中,对暂不具备条件采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2.专家论证与修改完善(511日—15日)

 由各分管校领导分别主持召开专项发展规划论证会,邀请3-5位校内外专家,重点围绕专项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进行深入研讨,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各专项发展规划责任部门根据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规划文本进行集中修改、打磨和完善,确保修改后的规划文本逻辑严谨、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措施具体。

3.学校会议审定(518日—22日)

 发展规划处将修改完善后的专项发展规划提交学校会议审议,各专项发展规划责任部门根据会议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和定稿。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十五五”专项发展规划审定稿,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

三、工作要求

1.各专项发展规划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十五五”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充分凝聚全校智慧,使规划真正成为指导学校未来五年各项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2.各专项发展规划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发展规划处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跟踪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3.各单位请于591700前,将本部门对专项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发规处邮箱:fgc@tlu.edu.cn,纸质版请加盖部门公章并送至信息楼411办公室,如无反馈意见,也请报送无意见。联系人:徐向龙,联系电话:18056289960


附件1:关于“十五五”专项规划的反馈意见.docx


 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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